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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带来哪些“利好”? 专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重

时间:2016-01-25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带来哪些“利好”? 专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重要举措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国策汇议”专栏关注: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带来哪些“利好”?
  
  2016年1月25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眼下,中国发展的最大机遇是城镇化,而发展城镇化,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答案是,人的问题。在最新一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怎么解决好人的问题成为重点讨论的议题。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了多个配套政策,去年10月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曾备受关注。然而政策有了,各地落实的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
  
  李克强总理强调,新型城镇化一定要以“人”为核心。居住证不仅仅是一张证,更要和若干相应的公共服务挂钩,要有“含金量”。为此,他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会议确定,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这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张车伟说,这个政策的落地对于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至关重要,因为从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来看,实际上国务院已经出台的政策中对此已有明确的描述,但仍旧还没有完全落地。因此,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个人而言,能够更好的享受到公共服务,同时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张车伟分析,各地在制定落户细则的时候,关键还是要让配套服务跟得上。
  
  张车伟认为,落户的一个本质含义实际还是要让其能够享受到当地的公共服务。此次放宽落户政策的对象,相对来说都是一些高素质人才,本身都是重要的经济推动力量,而且也是具有比较高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力。地方政府应该给这些人的落户提供一些便利性的条件,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落户到自己需要落户的城市。
  
  会议还要求,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此外,要完善土地、城镇住房等制度,鼓励地方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带来哪些“利好”?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就此话题做出了解读与评论。
  
  经济之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议题中,最引发关注的就是,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这一条,是不是抓住了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马庆斌:作为2016年在城镇化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还是应该为这个重大改革点赞。因为如上述所提,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对一些特定人群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这是针对老百姓更加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些人群更加重视在城市落户的问题,把落户的门槛进一步放低,也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今后落户会更加方便。
  
  经济之声:相比一些大城市,一些中小城市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配套服务还有一定的差距,尽管落户政策放开,但是在吸引人才落户方面,地方政府还应该做哪些工作?
  
  马庆斌: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地方政府应该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能不能落户、谁来落户,最终的问题关键是落户以后能不能呆得住,也就是一个归属感的问题。如果以前你更加注重的是经济的发展速度,现在应该是提高社会服务和经济发展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第二,应该培育更好的创业环境,现在国家也提倡双创,这些人才更多的还是关注于其创业的环境问题,需要有包容性、市场化更强的创业环境。第三,应该把扩大就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经过调研发现,很多人才,很多农民工最想留下来的城市并不是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而是经济有活力、就业机会多、生活成本低的中小城市,因此地方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城市吸纳就业的能力和就业环境。
  
  经济之声:此次会议还提到,要鼓励地方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怎么理解这一政策?这个基金主要用来做什么?
  
  马庆斌:会议提出要把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城镇化发展资金,也就是要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一般来讲,基金使用的领域还是城市发展所需要的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另外,以往产业发展方面,政府起到了保姆作用,现在更多的是起到引导作用,比如通过基金来选择这个城市发展什么样的产业,怎么发展产业,让市场化的方式更加突出一些,提高城镇资金的使用效率。
  
  经济之声:会议还指出,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三者如何相结合?
  
  马庆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其实就是地怎么用,钱怎么拿的问题,人、地、权三者关系如何理顺的问题。首先,要让新市民融入新城市。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加大了各项农村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新型农民的诞生。比如以前农民有耕地、宅基地,耕地更多是用来生产,宅基地解决了住的问题,但是通过改革,比如确权登记,这样就提高了农民财产性的收入。通过流转,通过确权可以股份化,可以分红、抵押融资,可以创业。第二就是提出来城镇化基金的问题,把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起来共同去推动城市的建设,让城市的红利覆盖到社会的各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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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会议确定,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落户限制。
  
  这项重大户籍改革对于面广量大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个好声音,更是新年大礼包。其重要意义还远不止如此,对留住人才,推动就业,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等都将起到巨大的作用。可谓是多赢之举,令人期待。
  
  过去,由于城市入户门栏太高,导致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只能是望户兴叹,有许多人在城市打拼多年,而且已成为城市白领甚至金领一族却依然是个黑户,在许多方面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尤其是在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受到限制和制约,导致人们发出城市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感叹。甚至一些人忍痛割爱向城市告别,奔赴小城市或家乡就业创业。这对于一些小城市、农村和个人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城市而言就是一件坏事。由于专业和技术骨干的不断流失,导致一些城市和行业技术骨干短缺,再培育新人还需一定时间过程,从而影响工作生产的连续性,甚至于影响城市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此,要求改革户籍制度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歇过,而且还日益迫切。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两难”现象,倒不是国家和相关部门人为设置障碍,而是由于受到城市承载力和立法需要相应时间等客观因素困扰。从这次国务院推行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落户限制的户籍改革来看,依然有极少数超大城市还不能全面放开。否则,就可能导致这些特大型城市人口暴增,超出其承载能力而带来诸多现实的社会问题。但即使如此,也属于户籍重大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作用。当然,这还需要各个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居住证暂行条例等实施细则,使有别于以往各类暂住证、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让他们尽早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从而起到留人留心的重要作用。
  
  为了让这一新政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中国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深化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将有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配套的公共服务必须跟上,同时一定要杜绝“走样”“换个帽子”的问题。这对所有城市来说,既是希望,更是严格要求。因而,城市的决策者们必须树立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但要在落户上开绿灯,更重要的是要在公共服务上下大力气,做大文章。让人们都能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有更多地获得感,有尊严地活着。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一新政落地生根,从而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民众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十三五”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尽早实现。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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