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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锋涉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判七年 周世锋简历

时间:2016-08-04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周世锋涉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判七年 周世锋简历
  
  新华社快讯:4日12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周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周世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世锋人物事件编辑周世锋提起公诉
  
  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世锋认罪忏悔
  
  2016年8月3日消息,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认罪,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
  
  “在律所方面确实有违法之处,这是毋庸置疑的;在具体行为中确实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错误是相当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认罪忏悔。
  
  周世锋一审开庭
  
  2016年8月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被告人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接受法庭审判,认罪悔罪,不上诉。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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