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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索酬3000元 律师:不属于故意侵占

时间:2016-08-10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然而在南京地铁上却发生了一幕拾金而昧的事情。一名乘客的手机落在了地铁上,被另外一名乘客捡到后,竟向失主索要三千元才能归还手机。无奈之下,失主报警,警方找到了捡拾手机的乘客,耐心劝说之后将手机归还给了失主。
  
  有律师称,如果只是捡到手机,则不属于故意侵占,索要报酬的做法并不违法,只可以从道德上谴责。近日南京地铁上同样发生了捡手机索要报酬的事,不过民警出面,失主没掏一分钱就拿回了自己的iPhone6SPlus。
  
  据扬子晚报报道,8月7日15时许,赵女士在南京地铁一号线迈皋桥站乘车时,将一部iPhone6sPlus手机不慎丢失。手机丢失后,赵女士用另外一台手机给丢失的手机发了一条信息,希望捡到手机的人可以归还。很快,赵女士就接到了自己手机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对方表示需要赵女士汇去3000元才能将手机归还。因为赵女士的手机里存有非常重要的客户资料,但又怕对方是骗子,给了钱不还手机,心急如焚的赵女士只能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赵女士在下车的时候,因拥挤不慎将手机掉落在站台,随后手机被一名男乘客捡走。根据男乘客的体貌特征,通过调阅男子乘坐地铁的监控录像,最终确定查找捡走手机的乘客是南京人王某。
  
  随后,地铁民警立即带领赵女士驱车前往王某的居住地,找到了正要外出的王某。民警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指出他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立即予以返还。王某当场就将手机归还给了赵女士,赵女士对民警及时帮其挽回损失感激不已。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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