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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落户最新政策解读 13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时间:2016-09-22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无户口落户最新政策解读 13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无户口人员也就是黑户,在中国有大量的人是黑户。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共有1300多万人没有登记户口,俗称“黑户”。由于超生等各种原因,“黑户”这个庞大的人群,读不了公立学校、结不了婚,甚至连飞机火车也坐不了。
  
  “黑户”问题已构成社会管理的严峻挑战
  
  “我们查户口的时候,他们往往会以各种理由回避。”从事计生工作15年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口计生局城市流动人口科科长程平说,“黑户”人群对计生、公安等部门查户口的情况非常敏感,他们一般都不会主动承认自己是没有户口的,而是会以“忘记带了”、“过两天找给你”、“现在忙不方便”等各种理由回避。如果查的次数多了,他们可能就会干脆搬家换一个地方租房,这样就完全消失不见了。“黑户”的存在,给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除非“黑户”人群的原所在地计生部门发函,否则城市计生部门很难掌握“黑户”人群的信息和动态。
  
  户籍制度的一大功能是掌握准确的人口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陆益龙、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雷等专家认为,人口底数不清,不仅影响高层决策,也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山东省多位基层民警表示,一般情况下,民警对辖区内的“黑户”有一定的掌控,一旦这些人离开所属辖区,其他地区和部门无法确定“黑户”的准确身份,将面临不能及时应对的管理困惑,潜藏巨大治安隐患。
  
  湖北襄阳市卫计委的一名科长认为,“黑户”群体的大量存在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国家层面仍没有哪个部门去认真地研究解决这个问题。“黑户”长期享受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待遇,这无异于把他们推向了社会的对立面。
  
  “‘黑户’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陆益龙说,现实中的“黑户”多数来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而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福利待遇实际上都是以户籍为前提的。由于户口与权益密切相关,“黑户”在社会资源的获取方面就处在最底层,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剧社会分化和社会不公。近年来,社会上发生多起“黑户”孩子因无学籍参加考试、不能继续读书而导致的悲剧,甚至有的孩子选择跳楼自杀。这些都为治理“黑户”问题敲响了警钟。
  
  长期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赵辉认为,“黑户”中的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孩子的受教育也是不可逆的过程,政府应先解决这些孩子的户口问题。”
  
  无户口落户最新政策解读:
  
  中新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李金磊)备受关注的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正逐步解决。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重庆、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江苏、青海、江西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不少地方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多地还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13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今年1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总体方案,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随后,各地的细则陆续出炉。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重庆、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江苏、青海、江西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具体实施办法。
  
  目前,不少无户口人员已经圆了“户口梦”。公安部近期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指出,未出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具体实施办法的地方,要抓紧制定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多地细化无户口人员分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上述意见将无户口人员分为了8类,分别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此基础之上,多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并明确了每类无户口人员的落户程序。
  
  重庆提出,在着力解决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基础上,将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由民政部门救助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但无法查明身份(户籍)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等6种情况一并纳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范围;陕西增加了3类人员,包括《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长期外出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广东增加了“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这一类型;吉林增加了“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甘肃增加了“本辖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河北也增加了“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
  
  强调禁设任何前置条件
  
  在细化人员分类、明确落户政策的同时,多地还明确要求,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山东提出,坚决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任何前置规定或附加条件;河北、江西、广东、江苏等地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陕西的表述则为“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此外,一些地区还对某类无户口人员落户程序进行了细化。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为例,国务院办公厅的上述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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