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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产假准妈妈难享受 深圳部女员工不敢要求增加50天产假

时间:2016-10-17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部分企业女员工不敢要求延长产假;省卫计委:即日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深圳新闻网讯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纷纷表示“普大喜奔”,“太开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宝宝了。”近日,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施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条例享受80日的奖励假。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很爽快地为员工放假,有的企业仍按过去政策执行。日前,省卫计委回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
  
  新政策落地企业反应不一
  
  根据新政策规定,员工的产假新增50天,这让不少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上班族激动了一把。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周小姐告诉记者,新政落地后,单位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集体通知,主动告知员工新政中的要点。正在休产假的林小姐在获悉新政策后,当即就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出延长假期的申请,人事部负责人马上爽快地答应,请假过程很顺利。
  
  但是,有些企业对新政却“置之不理”,或者以“没有接到文件通知”为由,对于员工的请假申请很“不爽利”。“请问正式的文件什么时候会下发到各个区?我向单位提出延长假期,单位回复说要等正式文件下发到区里才批准。”有的市民很困扰,致信深圳市卫计委。“我们公司根本不理广东省发布的条例,说深圳没发布,我解释也没用,怎么办呢?”有的市民在请假过程中遭遇阻滞。
  
  有的女员工为了今后的职场之路,不敢提出延长产假的申请。在一家私企工作的崔小姐说,在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之后,有正在休产假的同事向公司要求延长休假,遭到了公司的拒绝,为了以后在公司的工作,她也没敢再去要求延长产假。
  
  深卫计委:遵照执行省条例
  
  面对这些政策落地执行遭遇困难的情况,广东省卫计委表示,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当日在“广东人大”官网公布。广东省卫计委强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
  
  昨日,深圳市卫计委表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深圳市将遵照执行省条例,不会再另行发文。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表示,以没有收到红头文件为由不执行新法,不符合法律实施的要求。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企业的先进经营理念,目光不宜太过短浅。“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要高度关注女员工的权益保障,这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
  
  律师:请假遭拒可走司法程序
  
  如果公司拒绝执行新政,女员工能采取何种方式保障权利?如果女性在今后的就职中遭遇性别歧视,应该如何据理力争?
  
  昨日,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凡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这是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执行新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经查证用人单位存在未能保障女职工休足法定产假天数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企业,有关部门可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
  
  新闻链接
  
  深圳妈妈休产假一目了然
  
  ①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深圳条例规定晚育假15天=193天
  
  ②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③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天数。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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