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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二审维持原判无期 曾称有人要弄死他儿子

时间:2017-08-31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二审维持原判无期 曾称有人要弄死他儿子  
  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受贿上诉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曹鉴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一审宣判后,曹鉴燎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1991年至2013年,曹鉴燎在先后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天河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23万余元。
  
  二审法院认为,曹鉴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曹鉴燎长期大肆收受贿赂,多次索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从严惩处;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供述的罪行大部分系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有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法庭遂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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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被判无期称有人要弄死他儿子曹健荣

  
  原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被房地产商称为“大佬”、被下属官员称为“大哥”,诸多村干部也惟其马首是瞻。他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在广州市兴建CBD珠江新城过程中,该集团瓜分了这块土地增值的红利。
  
  资料图:曹鉴燎。
  
  4月14日,深圳中院对曹鉴燎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50万元。法院认定,1991年至2013年间曹鉴燎共计收受贿赂8000多万元。法院同时判决没收曹鉴燎及其儿子名下的多套房产。
  
  曹鉴燎已经62岁。从他2013年被抓至今已经三年有余。有旁听案件宣判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曹鉴燎当场情绪失控,他称自己“没有收过别人一分钱”,相关款项都是借款以及经济往来。
  
  这与他在庭审时的认罪态度迥异。财新记者曾于2016年1月旁听曹鉴燎案庭审。当时检方指控其收受9笔贿赂,全部与地产商相关。当时他全盘认罪。
  
  此后半年,检方又追加起诉一笔受贿指控,其受贿金额因此增加250万元。据旁听这次追加起诉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对这笔指控,他也承认了,但明显感受到他很无奈。”
  
  此前在庭审中,曹鉴燎多次强调自己有立功表现,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南方都市报》报道显示: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其检举朱某某、吴某系立功。
  
  4月14日,在宣判现场,曹鉴燎当庭大喊:“他们要找黑社会弄死我的儿子。”不过,曹鉴燎并没有机会说出“他们”究竟是谁。
  
  曹鉴燎的儿子曹健荣,是曹鉴燎案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据财新记者了解,在2013年曹鉴燎案发前后,他的诸多亲属都在有关商人的安排下,外逃至新西兰。这包括曹鉴燎的儿子曹健荣、曹鉴燎的妻弟曹博斌,以及曹博斌的妻子黄素珍、曹鉴燎的岳母梁银娣。他们曾多次帮助曹鉴燎收受贿赂。
  
  4月14日,有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说:曹鉴燎的亲属们,目前在新西兰的生活并不如意。
  
  关联人士的外逃加大了本案侦破难度。2014年8月,广东省纪委曾在一定级别公务员范围内通报:经初步查明,曹鉴燎利用职务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不过,这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最终因证据不足,未被检察机关起诉.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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