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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9.6万买事故车 买回第二天轮胎就裂了

时间:2017-09-05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花29.6万买事故车 买回第二天轮胎就裂了   
  涉事二手奔驰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次打算卖车,我们都没朝那个方向想,不会想到它竟然是一个事故车,而且曾经出过这么大事故!”最近几天,重庆市民刘盈汐(化名)夫妇都在为一件事烦恼,他们没想到,花了29.6万元买的二手奔驰,竟然发生过事故,理赔金额达到了30.22万元,比裸车价还高。
  
  买车人:
  
  新车问题不断,后来一查才发现它是事故车

  
  9月3日,记者在南岸区某小区见到刘盈汐(化名)夫妇,他们一脸无奈,随身带着相关资料,正在四处奔波想办法解决此事。
  
  “29.6万都出了,比新车市场价就低了两万左右,为啥不干脆买个新车?”
  
  面对上游新闻记者的疑问,刘盈汐表示,当时,一方面是出于对经销商的信任,“那么大个店,不至于欺骗我们吧”。另外,算上二手车能省购置税的钱,就决定买了。
  花29.6万买事故车 买回第二天轮胎就裂了
  2016年1月中旬,刘盈汐夫妇在巴南区某二手车市场经销商处购置了一辆奔驰轿车。“已经跑了九千多公里,从外形看,并没有什么异常。经销商告诉我们,是江浙一带的人,家里车太多,要换新车才出手卖出的。”刘盈汐说,当时,他们相信了经销商的说法。
  
  “没想到车子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买回来第二天他们就发现轮胎裂了一只。“开了几次就发现故障灯老是亮,到4S店去检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夫妇俩说,他们对车懂得不多,咨询了专业人员,数次进行处理,但都没有解决“病根”,各种问题还是频繁出现。
  
  2016年9月,在回家进小区的路上,这辆车撞上了门口的水泥墩,这让夫妇俩惊出了一身冷汗,修理费也接近6万元。
  
  今年8月初,夫妇俩对这辆车的“问题不断”越来越不满,决定将其卖掉。在通过中介出手时,发现了一个重大情况:这辆车此前属于山西前车主郑某,并出了一个交通事故——“直行撞墙”。2015年8月13日,这辆车申请了保险理赔,赔付金额达302200元。比他们购车的裸车价还高。
  
  此外,刘盈汐还查询到,这车在出了事故之后,经历了多次过户,其中两次经销商都牵涉其中。原来,该车于2015年11月4日被经销商购买,并过了户;2015年11月11日,又由经销商过户到浙江台州应某名下;2015年12月16月,又从应某过户到经销商名下。
  
  此后,夫妇俩第一时间找到经销商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方案。
  
  刘盈汐夫妇认为,经销商及销售人员在销售车辆时,没有如实告知该车辆曾出现过交通事故的情况,经销商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的知情权。
  
  他们认为,经销商隐瞒足以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大事件,构成了消费欺诈,咨询了法律人士之后,准备提起上诉,按照新消法,要求“退一赔三”,即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并赔偿购车款的3倍钱款。查询到的车辆赔付信息
  
  新闻多一点》
  
  退一赔三相关案例

  
  2014年3月15日,我国实施了新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俗称“退一赔三”。
  
  2015年3月底,温州人黄先生购买了一辆104万余元的路虎揽胜,发现该车销售前更换过变速箱。同年8月10日,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判4S店赔偿黄先生购车款314.4万元,即“退一赔三”
  
  2015年1月,重庆人张先生花18万买新车,却买到二手车。10月,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4S店“退一赔三”,即男子或可被退款18万,再获赔55万。截至发稿时,该案二审判决仍然维持原判。
  
  站长统计重庆人龚先生花360万买了一辆准新车法拉利,发现是事故车。因为车辆买卖合同时间在新消法实施之前,2015年10月29日渝北区法院判决被告退一赔一,退给龚先生360万的同时,赔偿他360万元。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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