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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时间:2014-07-18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双休日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例:方先生所在单位以前实行双休制度,后因业务增加,改为单休,双休日上班作为加班,加班工资30元/天。“听说双休日加班要按双倍计酬,我们的基本月工资是800元。”方先生觉得他的双休日加班工资不止30元/天。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基本月工资是800元,那么双休日加班的双倍工资计算应为:800(元)/20.92(元/天)*2=76.48(元/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2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编辑:董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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