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深圳生活网!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解读

时间:2014-07-31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解读,深圳生活网小编带你了解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房产证加名不等于离婚后能分一半房
  
  备受争议的“房产加名税”日前有了明确说法,财政部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法律人士建议,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
  
  就房产证是否有必要加名及衍生的相关问题,
  
  新婚姻法解析:房产证"加名"保障还贷者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口水仗,“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婚姻法让女人寒心”。有网友认为新婚姻法太“坑爹”——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也有网友戏称,“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更不可靠。”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新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记者根据婚前还贷买房这一焦点,选取两个真实案例邀请专家进行专业分析。
  
  新婚姻法房产纠纷
  
  婚前男方首付买了一处房产,并以个人名义借贷(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并领到房产证。婚后女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请问如果离婚,房产是否归男方所有?谢谢解答!问题补充:"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如房产证上未注明各自的份额,则平均分割。"——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房产首付以及贷款都是由男方一人承担的并且房产证也是是在婚前得到的,如果女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时不做公证,这处房产仍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吗?
  
  律师回答: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如房产证上未注明各自的份额,则平均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
  
  1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前我父母首付以我的名义购买我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偿还(其实实际上按揭都是父母负担以我的名义购买是因为他们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但是到结婚的时候还未还清如果离婚这套房产如何分配?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还是我和另一半的共同财产?2新婚姻法婚后房产领取结婚证以后,对方父母出资首付,我们购买了一套婚房,他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偿还(但是实际上家庭收入是一个整体,我们实际是共同承担的这个贷款项,表面是对方承担的)我需要怎样做才能保证如果出现离婚情况婚房房产是共同财产?
  
  律师回答:
  
  1、如若离婚,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双方签订该房子为共同财产的协议。
  
  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首次明确父母出资房产归个人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编辑:董子健)
文章热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