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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和平奖中国得主是谁

时间:2014-10-26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诺贝尔和平奖中国得主是谁,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竟然是位中国囚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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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一名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这种亵渎法治的行为,与诺贝尔设立该奖时的初衷格格不入。人们不难嗅出其中暗藏的西方政治意图和意识形态阴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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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声称,决定把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刘晓波,一个重要理由是他长久以来用非暴力形式在中国为基本人权作抗争,并表示一直相信,人权与和平有密切的关系。近些年来,刘晓波炮制了一系列文章和言论,一方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否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通过自己组织或者劝诱他人组织签名并公开在互联网上宣传煽动他人加入其中,共同改变现有政治,推翻现有政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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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刘晓波的“人权抗争”——试图推翻现有政权和制度,实行西式民主和制度,公然违背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既是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确凿罪证,也是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重要原因。<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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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贝尔和平奖颁给刘晓波,再度反映了西方干预中国政治进程的强烈企图。中国正在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一过程中,也将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中国绝不会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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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威诺委会这个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政治需要的决定,将诺贝尔和平奖沦为西方一些势力的政治工具,严重损害了诺贝尔和平奖的公信力,也玷污了诺贝尔先生的荣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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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贝尔和平奖应授予“为促进民族和睦,增进各国友谊,推动裁军以及为召开和宣传和平会议而努力的人”,这是诺贝尔的遗愿。而刘晓波从未在这方面作出过任何贡献,并不符合这条重要标准。挪威诺委会在授奖给刘晓波的同时,还指责中国违反签署的多项国际协议,甚至包括中国宪法所保障的政治权利。它表示,中国宪法第35条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事实上,中国公民要是行使这些自由,肯定会受到限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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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指责毫无道理。在中国,言论自由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公民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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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1901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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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雷德里克·帕西(FrederPassy)<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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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亨利·杜南(JeanH·Dunant)瑞士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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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西是世界第一个国际和平组织——国际和平联盟和各国议会联盟的创始人之一。挪威议会诺贝尔委员会授予他首届诺贝尔和平奖金,是为了表彰他在创建这两个为世界和平而斗争的组织所作出努力,以及他个人为和平事业所作出杰出贡献。<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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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2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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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利·迪科门(ElieDucommu)瑞士人(1833-190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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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尔莱·阿尔贝特·戈巴特(CharlesA·Gobat)瑞士人(1843-191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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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O二年十二月十日,挪威议会诺贝尔委员会把当年的和平奖金授予了埃利·边科门和夏尔桨·阿尔贝特·戈巴特两位瑞士人。埃利·边科门是国际和平局的局长,戈巴待是各国议会和平局的局长。诺贝尔委员会在颁发奖金时指出:授予他们两人和平奖,不仅是为了表彰他俩对和平事业的贡献,而且也是为了表彰国际和平局和各国议会和平局的工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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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尔莱·阿尔贝特·戈巴特(CharlesA·Gobat)瑞士人(1843-1914)戈巴特是瑞士法律博士和政治家,曾担任联邦委员会主席、国际议会联盟大会主席、国际和平局局长,获一九O二年诺贝尔和平奖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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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3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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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兰德尔·克里默(WilliamRandalCremer)英国人(1828-190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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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O三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金和平奖被一个献身于国际和平运动,竭力主张通过国际仲裁解决国际争端的人所获得。克里默作为诺贝尔和平奖金的获得者,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作出了贡献,一是在成立各国议会联盟、仲裁国际争端和推动国际和平运动方面;一是在领导英国劳工运动和国际工人协会方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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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4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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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研究所(INSTITUTEOFINTERNATIONALLAW)<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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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研究所是一八七三年在比利时的根特成立的,总部设在荷兰。国际法研究所不是官方组织,不是它是一个私人性质的协会,其宗旨是维护国际法律并促进其发展。诺贝尔基金会认为:"研究所的成员是做过最大量、最出色的工作的人们”。因而将一九O四年和平奖颁给国际法研究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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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5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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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尔塔·弗赖茹劳·冯·苏特纳板(BerthaFreifrauVonSuttner)奥地利人(1843-191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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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尔塔·弗赖茹劳·冯·苏特纳是奥地利著名女作家,资产阶级和平运动的代表人物。于一九O五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和平奖金的女性。是一位反对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伟大战士,授予她诺贝尔和平奖金是实现了诺贝尔本人的意愿,她也是受之无愧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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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6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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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Roosevelt)美国人(1858-1919)<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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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奥多·罗斯福是美国第二十六届总统,共和党人,一八五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生于纽约市一个富裕商人的家庭。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和最有争议的总统之一。他标榜自己是‘代表全体美国人民的”,他的同代人也称他为“进步的政治活动家和改革家”,而且得到诺贝尔奖金委显会的垂青,更提高了他的声誉。历史证明,罗斯顿是美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总统,他所奉行的一些政策在美国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不能不看到他既然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其出发点也只能是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尤其是他在外交上奉行的“大棒政策”,使他成为美国主义扩张政策的代表人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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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7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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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恩奈斯托·蒂奥多罗·莫内塔(ErnestoTeodoroMoneta)意大利人(1833-191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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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勒诺(LouisRenault)法国人(1843-191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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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的维护者绝不忍受凌辱,他理所当然地比慧武者坚强有力。”摘自莫内塔在斯德哥尔摩领取和平奖时的演说莫内塔是诺贝尔奖金颁发以来第一个曾经手握炮杆为自由而战的人。当然他能获奖,主要还是因为他后来作为记者和政论家而主持了一家有影响的和平上义报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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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誉为“天才的法学家”,“二十世纪初国际间唯一的权威公断人。一八四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路易·勒诺诞生于法国奥栋城的一个小知识分子家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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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8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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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诺尔德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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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雷德里克·贝耶(FredrikBajer)丹麦人1838-192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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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四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阿诺尔德松出生于哥德堡。正是因为阿诺尔德松主张以和平谅解的方式解散瑞联盟,他才获得了一九O八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他希望各国建立一个协会,在协会里,争端只能通过投票来解决,而不是使某一个国家放弃主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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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O八年获奖弗雷德里克·贝耶是丹麦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作家和政治家。一八三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他生于丹麦的韦斯特埃格德。贝那是丹麦女权运动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一八七一年,他帮助成立了“丹麦妇女协会”,主张姻女有权同男子享有平等的地位,尤其应当在经济上平等。他支持议会用法律形式把妇女的权利固定下来。贝耶一生热爱和平,反对战争。他是左翼自由党人,但他不喜欢党的纪律。几从事国际和平、丹麦的中立、斯堪的纳维亚的团结统一及妇女权利和教育事业的人,贝职都给予支持,认为他们是他的同志。为了表彰贝耶在世界和平运动中的卓越贡献挪威议会诺贝尔委员会决定将一九O八年的和平奖授予他和阿诺尔德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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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9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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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古斯特“贝尔纳特(AugustM·beernaert)比利时人(1829-191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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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罗.德康斯炭(PaulH·BEstorunellesdeConstant)法国(1852-192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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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古斯特“贝尔纳特是比利时法律博士,任天主教党领袖、政府首相、众议院议长,国际法协会主席和海牙国际和平会议限制军备委员会主席。获一九O九年诺贝尔和平奖金。尽管贝尔纳持对国际和平事业并没有作出什么杰出的贡献,但他毕竟为这一事业作过许多努力,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也享有一定的声咨因而,一九O九年,在他八十岁的时候,贝尔纳特与法国政治家保罗·德康斯坦分享了这一年度的话贝尔和平奖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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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O九年诺贝尔和平奖金获得者是两位绝然不同的人物。他们不仅对为实现和平应该采取什么手段持不问态度,就连对争取和平工作的本身,观点也不尽相同。这两个人中一位是狂热的激进主义免另一位则属于极端保守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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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0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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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和平局(InternationalPeaceButreau)<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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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和平局是一个民间性质的世界和平机构,因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成绩显著,被授予一九一0年诺贝尔和平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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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1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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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赛尔TobiasM·C·Asser荷兰人(1838-1913)<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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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弗雷德·赫尔曼(AlfredHermannFried)奥地利人(1864-1921)<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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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赛尔一生为研究和制订法律、维护法制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为维护人类的进步与尊严,也为世界的和平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虽然已经离开了人间,但他那种执法如山的精神却永远值得世人所效法。阿赛尔的另一项重大贡献是创建了国际法庭,这是他长期从事研究比较国际法的结果。
(编辑:董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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