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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被指涉嫌利益输送 港廉署已完成调查

时间:2015-01-28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曾荫权被指涉嫌利益输送 港廉署已完成调查,廉政公署历时3年调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指接受富豪款待(乘搭私人飞机及游艇外游)、接受红酒等礼物、在深圳租住商人豪宅,涉嫌利益输送的事件。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昨日表示,廉署已经完成调查前特首曾荫权涉及的刑事案件,稍后会作出是否检控的决定,但进度不方便透露。
  
  曾荫权被揭发涉嫌接受利益
  
  2012年2月20日,有媒体报道曾荫权伉俪出席澳门新濠天地励盈会的春茗,同场包括华人置业集团主席刘銮雄等,曾荫权一行人在中途离场,留下一张空桌。随后报道指曾荫权与澳门人士有来往,及乘坐豪华游艇CrossHar-bour号,而艇主是西区海底隧道股东张松桥。
  
  曾荫权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退休后会定居深圳。随后有调查报道指出,曾荫权准备在2012年7月离任后,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海花园租住顶层的单位定居,该单位的业主是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股东黄楚标。随后,曾荫权又被媒体揭发乘坐富商的私人飞机前往泰国普吉和日本,曾荫权表示他已经为这些行程缴付相当于商务客舱的机票费用。
  
  同年2月28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布,决定立案调查行政长官曾荫权有没有触犯“防贿条例”或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并会先派员收集证据,不排除有需要时要求涉案人,如特首及相关富豪向廉署提供材料。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特首负责,调查特首对于廉政公署是38年来“破天荒”。
  
  曾荫权曾出席立法会向公众道歉
  
  作为首位在任内被廉署调查的特首,曾荫权选择向公众道歉。2012年3月1日,曾荫权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曾荫权一开始就花了15分钟就近期围绕他的各种指控解释,并向公众道歉。曾荫权说:“我承认忽视了时代转变后公众期望也跟着改变,对公职人员有更高的要求。一连串事件已经使公众传媒舆论、各位议员以及公务员同事感到忧虑,也动摇了市民对香港制度的信心。我为此郑重向公众致歉。”
  
  曾荫权又指出,为了进一步消除公众疑虑,他同太太商量后决定放弃租住深圳东海花园单位,尽快和业主商讨解约的安排。他称没有事情要隐瞒,游澳门和泰国的事都对得住良心,在澳门没有去赌场,乘游艇、私人飞机已经付费,而且和涉案的富豪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所有藏酒已经捐出。
  
  2013年2月,曾荫权发表声明,表示在卸任行政长官职务后,中央有关部门曾询问其是否有意参与新一届全国政协工作,“但鉴于廉政公署的有关调查,我慎重考虑后,已经答复现阶段并不适合参与全国政协的高层工作”,曾荫权说,他期望有关调查结案后,还可以有机会继续贡献国家、为香港服务。
  
  律政司:调查过程艰巨不应操之过急
  
  廉署调查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约3年,昨日终于宣布完成调查,但仍未公布会否检控。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昨日出席立法会会议时,被议员追问前特首曾荫权的调查进度。他表示,廉署已经完成调查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及的刑事案件,稍后会作出是否检控的决定。
  
  昨日傍晚,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也回应了调查事件。他表示,不会具体评论个别案件,但引述刚完成审讯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贪污案,指相类案件的调查过程相当艰巨,非外界想象简单,往往涉及很多文件,让调查时间长。袁国强表示,处理相类案件时,希望能详细调查和研究证据,情愿花费多些时间,直言仓促决定检控与否并非理想办法,否则会对被告及检控程序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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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委员会检讨制度防贪
  
  2012年2月,因为利益输送问题,时任特首的曾荫权邀请退休大法官李国能组成独立委员会对如何防止官员涉及利益冲突作制度性的检讨。李国能领衔的委员会调查3个月后,同年6月“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提交报告,提出36项建议。
  
  报告批评现行的《防止贿赂条例》不能约束特首,目前,行政长官在收受利益方面,自行决定,没有监察,没有制衡。李国能批评说,委员会认为现行制度存在根本缺陷,特首不应该凌驾于规管政治委任官员和公务员的法律之上。报告还建议成立专门的独立委员会专门规管特首收受利益,特首在收受利益时必须得到独立委员会的许可。报告最终促成随后港府修订问责官员守则,并在新一届特区政府上任后正式实施。
  
  廉政公署的权限有多大
  
  廉政公署现有职员1200多人,差不多全部以合约形式受聘,其中超过半数已在廉署服务超过十年。根据《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等法律规定:“廉政专员直接向港督负责,除港督外,廉政专员不得受其他任何人士的指挥和管辖。”廉政公署拥有独立的调查权,包括搜查、扣押、拘捕等,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力,而抗拒或妨碍调查者则属违法。同时,《基本法》也确立了廉政公署的地位,订明该署独立运作,仅对行政长官负责。香港廉政研究专家吴木銮表示:“香港廉署直接向特首负责,香港又没有副行政长官,特首如果有问题,廉署也有权力决定是否查特首,前特首曾荫权就是个例子。”
  
  同时,廉署不属于香港政府的组成机构,这支纪律部队的经费由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单独拨付,专款专用;所有人员的招募、培训、升迁、退休、全部比照公务员制度、但廉署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从而保证了廉政公署的独立性。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曾说廉署最重要的就是异体监督。
  
  这种独立也“滋生”了廉署的工作人员有一种比较骄傲的情绪,认为“你管不了我”。体制上确实如此,警察也管不了他,除非他犯法。日常工作中,谁也不能打个电话干扰他,因为廉署只隶属于行政长官。
(编辑:董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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