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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过路赔偿费 摩托500汽车1000警示司机(3)

时间:2015-11-06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一名司机在缴纳了1000元后收到的“赔偿费”收据。

收费方 “为警示司机,态度好可不罚”

中午12点,记者沿着岔路口再行500米,看到了位于上垭口的岗亭。

岗亭占据了一半道路,里面放置了床铺、桌椅等生活用品,一根5米长的竹竿横在路中,竿上一个牌子,“道路施工,车辆禁止通行”几个大字,下面多了一行小字“违者赔款500—20000元”,岗亭后停着一辆奥迪车,当时无人值守。

1个半小时后,吃过午饭的三名管护人员从山下走了上来。对于收费一事,一位唐姓工作人员称,施工开始前,他们都委托附近的村委会发出了公告,劝大家绕道通行。但在道路施工保养期间,不少车辆无视公告,趁值守人员不注意擅自闯入,损坏了路面,导致返工2次,费用增加了好几十万元,“起初我们立过罚款的牌子,但第二天牌子就不见了”。

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擅闯道路的车辆,采取收费用作损毁新建道路的赔偿。赔偿没有统一标准,50元至1000元不等,“如果态度好,钱少交点都可以,甚至把罚款退了的都有”。至于居民反映的四五千高额费用,该工作人员称,态度不好的,难免钱喊高些,但从没罚过那么高。

他说,收费不为赔偿,最主要的目的是警示司机。

最新进展

简阳市交通局:

解聘收费员清退违规收费

周家乡政府分管交通的负责人介绍,新修的石龙路是当地出行干道。在道路铺二灰阶段,曾有社会车辆闯入,将二灰层轧坏。

5日,简阳市交通局表示,接群众反映,石(桥)龙(泉驿区)路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该局已成立工作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负责人表示,石龙路路面改造工程是简阳市2014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改造项目,项目主管局为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宇汇建筑工程公司。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以及保证施工期间车辆和行人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2015年4月联合发布断交施工公告。其间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管护。

简阳市交通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道路断交施工期间确有部分交通管护人员借“损毁新建道路补偿”为由,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目前,简阳市交通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的交通管护人员予以解聘;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进行核实并逐一清退。简阳市交通局将对全市在建的断交施工交通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该局将加大交通项目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确保项目文明施工,优质高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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