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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6大焦点 复旦投毒案真相是什么?(3)

时间:2015-12-12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焦点3:核准被告人死刑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且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应是其天职。但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为泄愤,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的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林森浩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罪刑极其严重,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
  
  林森浩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故依法核准被告人林森浩死刑。
  
复旦投毒案6大焦点 复旦投毒案真相是什么?

  焦点4:为何不采纳“检材被污染”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提出,饮水桶内水样、黄洋尿样和饮水杯均是黄洋的同学自行提取,检材有被污染可能。
  
  最高法审查认为,黄洋的同学提取上述物证时,属于为治疗而查明病因所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向鉴定机构提取上述检材,程序并无不当。原始检材的提取人均为医学专业研究生,具备无菌操作知识,使用的是无菌器材,提取过程中操作规范。检材受到污染一说缺乏客观依据。由公安人员提取的饮水桶出水口封装盖上亦检出二甲基亚硝胺,也可佐证原始检材未受到污染。故对辩护律师的该项辩护意见依法不予采纳。
  
(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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